
在西藏工作了几年的时间, 一旦离职之后就急着想把公积金提到手里用来去买房子, 那么问题就到了购房合同这个东西到底需不需要带过来? 这件事情我给各位讲得清清楚楚的, 免得大家到时候白跑了一趟。
这句话, 我们从实在的角度来把话说清楚, 那个购房合同是绝对不能缺少的一样东西。不管你人是在拉萨这个地方, 或者是在日喀则这个地方, 又或者是在林芝这个地方, 再或者是昌都这个地方, 只要你想要以一个买房子作为理由把里面的公积金取出来, 那么这个合同它就是一个最核心的, 并且是不可替代的材料。
即便你现在已经办理完了离职手续, 这种情况也完全不影响你去操作, 因为你的个人账户它依然还好好地在那儿放着没有动, 至于去提取的那些个条件呢, 跟你还在职工作的时候进行比较的话, 是完全没有任何区别的。
具体到西藏, 你必须去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各市州的分中心办理。你需要带上购房合同、身份证和银行卡。如果是网签的房子, 请带上网签合同。如果房子没有走网签程序, 你就带上双方已经签字盖章的书面合同。

房子都已经购买并入住达到半年的时间长度之后, 忽然发现购房合同找不到了,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 这件事情并非空穴来风, 而是在西藏自治区之内确实有人员遭遇过类似的困境。你完全可以前往原先的房屋开发商所在办公地点, 请求对方帮助重新复印一份备份材料, 并且加盖单位的公章将其提交上去以作证明。
倘若面对的是那些规模较小且已经不再积极运营或者推诿责任的小类型开发商机构, 你可以选择采取另一种途径, 也就是带着网签合同备案记录的相关信息资料, 前往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开具相关的官方证明文件, 这种方式同样能够产生实际有效的解决效果。
在另外一种情况之下, 房子是从亲戚或者是朋友那边买来的, 根本就没有去办理网签手续。这个时候就需要把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契税完税证明这些资料全都准备齐全。虽然需要准备的 material 多几份, 但是基本的道理是不变动的, 只要能够通过材料来证明你确实是买了房就完全可以了。
那个合同, 就是之前已经备好了, 在离职以后, 再去跑一趟公积金中心, 就能够把相关的业务给办完, 西藏那边, 像现在许多业务线上都是可以预约的, 这样的话, 就不必因为没预约而白跑上两趟了, 也算是省一些精力。